环保部指出,根据有关规定,环保部决定,对山西晋城沁泽焦化有限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通海污水处理厂、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第二污水处理厂(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厂、山东信发集团、河南省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广东汕头万丰热电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挂牌督办(督办要求见附件),责令限期整改。
环保部要求,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提请监察机关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关地方和企业应按照要求抓紧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改进措施,按期整改到位。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监管督办,处理情况和整改进展及时报送我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应加强督察核查,在规定期限结束后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环保部。
附件
督 办 要 求
一、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于2013年底前完成晋城沁泽焦化有限公司脱硫设施改造,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于2013年底前完成连云港市赣榆通海污水处理厂治理工艺优化改造,纳管企业污水达到排放要求后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加强嘉兴市桐乡第二污水处理厂(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运行监管,确保所收集污水全部处理,稳定达标排放,2013年底前整改到位。
四、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于2013年底前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所列2011-2013年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脱硝治理项目;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完善脱硝设施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加强管理,确保稳定运行。
五、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于2013年底前完成景德镇市乐平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厂治理工艺优化改造,纳管企业污水达到排放要求后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六、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于2013年底前完成信发集团所属华信铝业、希望铝业、华宇氧化铝等企业脱硫设施改造,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七、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于2013年底前完成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治理工艺优化改造,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八、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于2013年底前完成汕头万丰热电有限公司2台220蒸吨/时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除尘改造,建立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九、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于2013年底前完成茅台酒厂集团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治理工艺改造,完善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十、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于2013年底前完成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设施改造,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