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冷鲜鸡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等5项地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1月18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传真:021-61675488或电子信箱spaqbz@126.com。
2013年9月17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