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花生四烯酸油脂、白子菜、御米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凉粉草(仙草Mesona chinensis Benth.)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允许夏枯草(Prunella vulgaris L.)、布渣叶(破布叶Microcos paniculata L.)、鸡蛋花(Plumeria rubra L.cv.Acutifolia)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