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京华时报》报道农夫山泉执行的地方标准部分指标低于国家标准后,对方不去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却反复以“产品品质高于国家标准”来混淆视听,有误导公众之嫌,并数次对《京华时报》正常行使媒体舆论监督职责的行为进行无端指责和攻击。
如今,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将“标准之争”厘清:目前我国的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是明确的,企业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其执行的地方标准不应与国家标准相矛盾;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加快包装饮用水的标准清理。
农夫山泉理应正视自身问题。回顾《京华时报》与农夫山泉的“标准之争”,我们还是那句话--“标准面前,谁也跑不掉”.
农夫标准低不如自来水
回顾1
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不如国家强制性标准,而是一个滞后于国标的浙江地方标准。4月10日,该消息经《京华时报》独家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此,我们一起回顾《京华时报》披露农夫山泉“标准门”的过程。
4月10日
农夫执行较宽松地标有害物标准高出国标
自今年3月份以来,农夫山泉陷入媒体质疑的包围圈,接连被曝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围城”……
对于媒体报道的一系列负面消息,《京华时报》记者也展开跟踪调查,通过采访有一个意外发现,即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是由农夫山泉作为唯一一家企业代表参与制定的产品标准,该地标在不少有害物指标上不如两个强制性国标--《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注:2008年有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即自来水标准)。
《京华时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上述两项国标中关于砷、镉等毒理指标的限值完全一致,均分别为
≤0.01mg/L、≤0.005mg/L,而农夫山泉所使用的浙江标准,砷的限量为≤0.05mg/L,是两大国标的5倍;镉的限量为≤0.01mg/L,比两大国标高出1倍。
与此同时,农夫山泉在浙江、广东、湖北都有工厂,21世纪网指出,其在这三地工厂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是宽松的浙江标准。
4月11日
浙质监局无力正名农夫指责怡宝捣鬼
农夫山泉陷入“标准门”后,作为浙江地标的归口并提出单位,浙江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周晓林接受采访时表示,《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和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微生物指标完全相同,试图为农夫山泉“正名”.但其却有意无意回避了浙江地标中砷、镉等毒理指标的限值低于两大国标的事实。
《京华时报》报道“农夫山泉执行标准不如自来水”后,农夫山泉在给《京华时报》发来的声明中完全回避了对该问题的回应,却反指之前媒体对其一系列负面报道,是“蓄意策划的,隐藏在幕后的就是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
4月12日
协会确认农夫山泉标准低不如自来水
对于农夫山泉事件,《京华时报》记者此前试图联系行业协会采访,但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理事长赵亚利却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做任何表态。
值得庆幸的是,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并明确表示,任何一个企业生产瓶装水,都必须以《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底线,农夫山泉执行的地方标准在很多关键指标上不如自来水。
“企业产品实际检测值确有高于国家标准的可能性,但是执行标准低,就意味着有些指标存在不安全风险。如果执行标准都不如自来水标准,何谈更加健康更加安全,又凭什么卖得更贵呢?”马锦亚同时指出,低于国标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地方标准是不能备案的,浙江地标却能备案存在执法“倒退”.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是由卫生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合法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值得关注的是,农夫山泉也是该协会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