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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撤销婴幼儿奶粉“限带令”有四条件

   2013-03-25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10340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23日表示,撤销限带婴幼儿奶粉出境的法例要满足四方面条件,包括整体奶粉供应充足、订购热线完善、零售点有效补货及可以接受订货。

    高永文表示,撤销法例要由四方面措施执行的具体成效决定,现阶段不适宜为撤销法例提出具体时间。"要(通过)四方面完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供应,才会考虑撤销,相信这并非简单的工作,也非纯粹政府的行为,而是要通过与零售商及供应商的紧密合作。"

    高永文重申,"限带令"的目标,是要确保香港本地父母能为婴幼儿购得足够配方奶粉,政府的这一立场没有改变。

    然而,"限带令"条例引发的争议仍在持续。这项条例3月1日正式生效后,目前已有多人因违反条例被拘捕,更出现多宗内地访港旅客因携带奶米粉出境被海关错误检控的情况。根据条例,违例者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香港立法会议员谢伟俊指出,"限带令"对奶粉的定义模糊,加上无法灵活处理每个个案,令部分访港旅客无辜"中招".他认为,当局应当尽快撤回有关条例,如不能撤回,则应在实施初期给出一段时间宽限期,从轻处理。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郑耀棠则认为,"限带令"有必要但并非长久之计,是否要取消还要看社会能否承受住水货客卷土重来的冲击。

    高永文表示,特区政府会接受和检视"限带令"措施在执行上或立法过程中受到的批评。在今后推出政策时,会更多利用内地媒体,协助与内地民众沟通、解释相关的新措施。(记者葛瑜玮)

    (人民网-人民日报 葛瑜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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