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笔者近日从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获悉,为稳定家禽产能,吉林省决定实施种鸡补贴政策。
该政策规定对在产种鸡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对今年5月2日前该省内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祖代肉种鸡场,对在产祖代种母鸡每只补贴10元;对4月18日前获取经营许可且在有效范围内的父母代肉种鸡场和父母代蛋种鸡场在产的成年种母鸡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在产种母鸡每只补贴8元。
为确保政策的落实,有关部门将进行现场核查,现场调查的种鸡数量要经种鸡场负责人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之后由各市县畜牧和财政部门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畜牧业管理局和省财政厅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