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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非法收运处置地沟油 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2013-02-28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353 0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明起施行

非法收运处置地沟油 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记者 孔同

晚报讯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昨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餐饮企业里98.1%的企业已安装了油水分离器,将由正规的收运单位向产生单位收购餐厨废弃油脂,最终加工成生物柴油。为了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如果非法从事收运、处置活动的,有可能会处以10万元罚款,明确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介绍,根据办法,将取消目前实行的缴纳垃圾处理费的规定,改为由收运单位向产生单位收购餐厨废弃油脂,鼓励产生单位主动交油,这将避免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油脂转卖给非法渠道的情况。

2012年本市3.2万家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完成申报,全年处置量达2.3万吨。据悉,本市餐饮企业里98.1%的企业已安装了油水分离器。回收的废弃油脂将加工成生物柴油,可以作为柴油车燃料源,目前已经在试用用餐厨废弃油脂加上柴油混合在一起,作为一般的柴油车燃料利用。办法中还规定将通过政府招投标方式,合理控制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单位的数量。

刘平表示,除了所有餐饮单位都装分离器外,电子监控、GPS跟踪等将进行现场跟踪、车辆跟踪,确保整个运输过程可以实时监控。据悉,食药监局已经对日常监管情况实施监督公示,市民可在餐厅门口看到一个脸谱,表示餐厅工作情况。

据悉,对于违反协议约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将其剔除出收运、处置市场。针对一些严重违约违规、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的行为,如非法从事收运、处置活动的,需要同时予以行政处罚。相应的处罚金额上限将提高到10万元,明确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获悉,如果产生单位未将餐厨废弃油脂交给招标确定的收运单位,会有处罚,罚款2-5万元;如果收运单位把收运过来的废油不送交招标确定的处置单位,也将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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