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计生函〔2013〕86号
【发布日期】 2013-04-1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发布日期】 2013-04-1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海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调整冬青科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请示》(琼卫法规〔2012〕38号)收悉。经研究, 我委同意将冬青科苦丁茶(Ilex kudingcha C.J.Tseng)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此复。
你厅《关于调整冬青科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请示》(琼卫法规〔2012〕38号)收悉。经研究, 我委同意将冬青科苦丁茶(Ilex kudingcha C.J.Tseng)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此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4月10日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