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20日电(记者陈文广)错把"亚硝酸钠"当味精添加在凉皮中摆摊销售,致使85人中毒,其中1人死亡。日前,湖南邵阳市隆回县人民法院对范志珍、张露苗过失投放危险物质案一审宣判,两人分别被判处4年和8个月有期徒刑,并赔偿有关方面经济损失等58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5岁的范志珍是湖南邵阳人,2010年3月至2012年5月20日期间在隆回县桃洪镇摆流动摊卖"珍珠奶茶、炒粉、凉皮".为了使制作的"珍珠奶茶"保鲜,2011年5月的一天,范志珍在隆回县桃洪镇农贸市场"千里香批发部"龙运国(另案处理)手中购买了一包"亚硝酸钠".
2012年5月20日,范志珍在家用"亚硝酸钠"配置了"珍珠奶茶"后,将"亚硝酸钠"用一红色塑料袋包着随手放在厨房内的桌子上,便外出卖"珍珠奶茶"和"凉皮".
当日13时许,因摊位上的味精用完了,范志珍打电话要同居女友张露苗到家里拿点味精和凉皮送过去,而张露苗则误以为放在厨房桌子上的"亚硝酸钠"为味精,遂拿到隆回县二中交给了范志珍。范志珍没有细看,便将"亚硝酸钠"当味精添加到凉皮中,出售给隆回二中的学生食用,导致大批学生陆续出现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现象。
经调查,认定中毒人数为85人(其中隆回二中学生80人,校外人员5人),后经治疗,此次中毒住院的85人中除1名学生死亡外,其余均已康复出院。据隆回县疾控中心检测和公安部门勘测,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系亚硝酸盐,来源为范志珍摊位上一红色塑料袋内装的白色粉末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