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卢盈 许恒 食品安全大过天。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存在的违法问题,日前,广西再下一剂"猛药".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广西将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及时发布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有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该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出台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14种食品违法行为,食品生产、销售及经营企业,如果触犯这些规定,将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予以"特别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