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牛奶投毒案终审主犯维持判死 致3名婴幼儿中毒身亡,35人中毒住院治疗,7人出现中毒症状
据新华社电 记者12日从甘肃省高级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平凉牛奶投毒案已由甘肃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马秀玲、吴广全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主犯马秀玲的死刑裁定已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2011年4月7日,平凉市崆峒区30多人因食用牛奶中毒,其中3名婴幼儿中毒身亡。案发后,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三友肉牛育肥专业合作社饲养奶牛的马秀玲、吴广全夫妇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讯,两人供述了将亚硝酸盐投放于马文选预售牛奶中的事实,案件告破。
投放了两次亚硝酸盐
一审法院平凉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秀玲、吴广全夫妇因琐事对一同饲养奶牛的马文选、张凤女不满,意欲报复。
二被告人商议后由吴广全购买了亚硝酸盐,马秀玲于2011年4月5日和4月6日向马文选家牛奶中投放了两次亚硝酸盐,致马文选的用户3人死亡,35人中毒住院治疗,7人出现中毒症状。
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马秀玲、吴广全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马秀玲提出犯意,指使吴广全购买亚硝酸盐,具体实施投放亚硝酸盐的犯罪行为,系主犯;且其为报复商业竞争对手,明知亚硝酸盐对人体有害,亦明知不特定多人食用马文选预售牛奶,却不计后果,两次投放,造成多人中毒死亡和中毒的危害后果,应依法严惩;被告人吴广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因而分别判处主犯马秀玲死刑,从犯吴广全无期徒刑。
宣判后,被告人马秀玲、吴广全不服,提出上诉。甘肃省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后,12月10日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