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行为,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四川芦山地震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灾区价格监管,稳定重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
发展改革委要求相关地方价格部门重点检查粮食、肉禽、蔬菜、蛋、奶、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药品、建筑材料等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通知,灾区和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灾区重要农副产品生产流通进行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