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跃华)近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制定印发了《2012年河南省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省将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及厚度小于0.015毫米超薄塑料袋的行为。
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加工窝点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集中时间,重拳出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废塑料非法加工利用窝点,有效遏制进口废塑料引发"洋垃圾"事件,较大改善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的环境,使周边群众感到基本满意。
整治重点是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废塑料非法加工利用窝点。主要包括:与居民区混杂,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窝点;城市周边废塑料非法加工利用窝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塑料(如沾染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废塑料包装物,以及输液器、针头、血袋等一次性废弃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加工利用的窝点。对上述违法生产设施予以拆除,停止供应生产用水、用电。
从严查处倒卖进出口废塑料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组织对辖区内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基本情况表。以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内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和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核查。
对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特别是进口未经清洗的混合颜色的膜状废塑料(如塑料袋、塑料膜等);倒卖进口废塑料;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残余废塑料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等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此次专项活动分动员部署(9月30日前)、检查和整治(10月1日至11月30日)、总结督查(12月10日前)三个阶段进行。其间,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组织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整治情况进行专门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