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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豆芽食品“金标准”即将出台

2012-10-12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194 0

昨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向各市下发了《关于征求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豆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这意味着关于豆芽食品安全的"金标准"即将出台,"毒豆芽"伺机混入百姓餐桌的可能性也将减少。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期是一个月后。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透露,"金标准"要求十分严格。

"金标准"部分内容

制作豆芽的黄豆、绿豆以及水,都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均不得检出;应无烂根、烂茎,无霉变,无肉眼可见杂质;允许少量机械损伤;应具有产品固有的豆香味,无异味;应存放在2℃-8℃,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潮防霉的保鲜库内,保质期应超过3天,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储存。

三步选对豆芽

健康的豆芽闻起来很清爽,有天然的豆香气;有"尿素"味的豆芽不能买;尽量不要选个头几乎一致的整齐豆芽,太粗太长的豆芽也不要选,有可能添加了非正常添加剂;此外,没有根须的豆芽,有可能是使用了无根剂;把豆芽掐开,放心豆芽水分含量比较大。 记者孙泽锋

所谓"金标准",一般是指当前临床医学界公认的诊断疾病的最可靠、最准确、最好的诊断方法,也称标准诊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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