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尚瑶 甘乾锋) 近日,屏南县薛先生的孩子因误食过期紫薯干导致腹泻,在12315帮助下,才讨回公道。
上个月,薛先生在屏南某超市购买了一大袋紫薯干,里面的紫薯干用小包装袋装着,看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6月7日,保质期为8个月。薛先生放心地把紫薯给小孩吃,谁知小孩没吃几个,便出现腹泻症状。薛先生连忙又把紫薯干仔细地检查一遍,这才发现小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赫然是2011年9月28日,竟已过期了3个月。薛先生气愤地拿着没吃完的紫薯干到12315台投诉。
在工商人员调解下,商家同意退还薛先生购物款53元,并按货款的十倍赔偿5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