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22日专电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对山东省内企业生产的月饼产品进行了监督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公布。检验结果显示,有37种月饼产品不合格,这些月饼产品多数存在标签标识不合格现象。
9月3日至18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对山东省多地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月饼产品进行了监督检验。其中,有437种月饼产品合格,37种月饼产品标签或质量不合格。
监督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的月饼产品多数为标签标识和馅料含量不合格。此外,滕州市凯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月饼(哈密瓜),山东金斯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伍仁馅酥皮月饼和金斯嘉广式月饼,以及肥城市福兴食品厂生产的月饼产品存在含有苯甲酸或脱氢乙酸不合格情况。
山东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特别关注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号、卫生许可证号,避免购买到"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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