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发改委网站发布 《关于调整本市原料奶收购基本价格和优质优价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上调原料奶基本收购价格。原料奶收购基本价格(含脂率3.25%,含蛋白率2.95%)由每公斤 3.59元调整为每公斤4.04元。
上一次上调原料奶收购价格为2011年1月。
《通知》还规定,脂肪单位、蛋白质单位计价比例调整为45:55;脂肪、蛋白质实行最高加价限额控制,即含脂率大于3.7%、含蛋白率大于3.3%以上部分不再加价。并对每毫升原料奶中微生物数(菌落总数)、体细胞数加价范围进行了调整。适用范围为本市所有在沪生产 (包括异地养殖)、收购、加工原料奶的企业或单位。(记者 张骏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