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婆在用水管灌装桶装水。新快报记者王飞/摄
■山寨桶装水加盖合格证。王飞/摄
■执法人员将水管拆除。王飞/摄
山寨水贴上正规厂家商标销售,执法人员端掉一批窝点
■统筹新快报记者 刘操
■采写新快报记者 刘操 冯艳丹 曹洪梅 实习生杨银凤
广州东北部的帽峰山,宽阔的山体被良好的植被覆盖形成了丰富的水资源,终年不断的山泉水备受喜欢饮茶、煲汤的广州市民喜爱,多家山泉水厂坐落山中。但也有些当地村民也看上了庞大的山泉水市场,做起了私售山泉水生意。尽管当地政府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并采取多次行动予以取缔,但新快报记者近日暗访发现,在帽峰山深处,遍布露天私营水店、桶装水加工点,这些非法经营点甚至挂着正规厂商的牌子,公然售假。
公路边遍布私营水店
从帽峰山山脚前往帽峰山森林公园有一段2公里长的环山公路,记者驱车发现,该路段上诸如"长流冒(帽)峰山泉水"、"水源充足、装水便捷"等字样的广告很多,近10家私营水店正在营业,水店档口大多为简易窝棚,店门口有三四个水龙头灌水。购水者驱车前来,取下自带的空桶,简单消毒后,直接去水龙头下接水。
在一家水店前,记者看到店老板正忙着给一辆卡车上的40多只空桶灌水,一根长四五米的水管连接到水龙头上,水直接灌进车上的桶里。一个中年男子正在往空桶里灌沙子,然后放入少许水,来回摇晃。该中年男子自称是白云区某工厂的职工,"夏天天热,喝水的人多,几乎每天都要拉一趟水。把沙子放进去是为了清理桶里面的污物的,是店老板发明的".
在另一家水店,老板指着墙上张贴的报告说,"我的水质肯定没问题,这个是疾控中心做的水质检测报告,花了1000多元。"记者发现,这份复印的检测报告,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等指标,表格中只列示了具体检测数字,并无合格证明。
在多家山泉水私营点,记者均未看到悬挂产品销售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等,而个别水店却印有"生产许可合格证"、"QS"等标志的商标桶装水盖,用来包装灌好水的水桶。
生产一桶只需一分钟
新快报记者随后来到位于帽峰山东侧的竹料镇沙田村的一间桶装水加工点,看到该加工点分为仓库和加工棚两部分,仓库空旷,摆放着大批桶装水,密封的盖口处贴有"雾峰矿泉水"、"QS合格"等字样的商标。记者以购水者的身份进入车间,只见20平方米左右的工棚内部,堆放着几百个破旧的空水桶和几个麻布袋桶装水水盖。生产线设备由一个大水桶、一台刷桶机、1个水泵和一根大水管组成,车间内一位阿婆在负责"生产".
只见阿婆动作熟练,拿起一个脏旧的空水桶,用抹布将桶身擦净,随后将空桶放在水桶机的清洗喷头上,开动电源,喷头喷出水来,阿婆转动空桶。10余秒将水桶清洗"干净",拿起一根较粗的水管放进空桶里,数秒后,盛满水的水桶被阿婆用装盖机器扣上盖子,之后贴上"QS商标",一桶桶装水便生产完成了。
记者观察,阿婆独自一人生产一桶假冒"QS"的桶装水只需一分钟左右。
灌装水可随意贴商标
不久,一名自称店老板的男子到来。他表示自己的水非常纯正,"我们的水和正规厂家生产的水来自同一个蓄水罐,质量你放心。"该男子表示,水价3元一桶,如果是熟客则可以2元一桶。"你要是没带桶来,我可以提供,加上成本25元一桶。"记者发现,在该车间一面墙下方有一个小洞,洞上玻璃窗贴着通告写着,"私人承包雾峰矿泉水灌装(散装)生产线,每桶3元".
记者随后询问是否可以批量进货,该男子予以肯定后反问记者,"你想要多少?""你的拉水车有多大?"该男子称,之前有买家用两吨容量的拉水车来运水。"两吨可以灌50桶水,你要是批量买,价格可以再优惠一点".
随后记者问,是否能贴上其他品牌的商标,男子称"我们只有'雾峰'的牌子,你要是贴别牌子需要去印商标,程序很简单。"
暗访
差价巨大存在暴利空间
新快报记者在暗访中发现,非法水店出品的帽峰山山泉水一般都可以大批量进货,价格在0.5元至1.0元一桶。而在广州市面上销售的其他品牌桶装山泉水的价格则在15元一桶。"不排除有人会购买大批量的帽峰山山泉水,然后贴上商标进行销售,毕竟存在巨大的暴利空间。"一位参与打击私售山泉水的执法人员表示。
记者获悉,天河区法院近日就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5名造假者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这些造假者购买假冒的"鼎湖山泉"桶装水的合格证、收缩膜及已贴好防伪膜的瓶盖等商标标识,利用无牌水厂灌装的桶装水加工成假冒的"鼎湖山泉"桶装水,与正品桶装水一齐销售。
查处
桶装水加工窝点被查封
昨日上午,白云区质监局联合太和镇政府等部门对帽峰山私售山泉水问题进行了查处。
在帽峰山观光路路口,执法人员对一家山泉水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水店老板称,一桶水收5毛钱的劳务费,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卖几百桶。在店内,堆放着一袋贴着QS标签的桶盖被执法人员查获。店老板称,"盖子是别人沿路兜卖的,3毛钱一个,客人要的时候我就免费提供给他们。"执法人员告知老板私自贴用QS标签属违法,对水管设施进行销毁处理的同时没收店内一袋桶盖和十余个空水桶。
此后,根据记者的暗访线索,执法人员随后对白云区竹料镇的桶装水黑窝点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到场后,加工点内阿婆仍不停止"生产",被执法人员叫停,自称店主的男子称,"生产线"才开始运营一个月左右。经执法人员查实,该生产点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没有雾峰品牌权利人的授权。现场白云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生产点立案调查,将桶装水等涉案物品予以扣押。
建议
行为难以界定要出台法规
昨日,参与执法的负责人介绍,政府部门曾多次打击和整治,捣毁了多个无证照山泉水经营点,破拆过大量储水罐和灌装水管,摧毁了经营点的灌装能力。但为何屡禁不止,该负责人称,当地村民饮用当地山泉水,而山区自来水供应设施还没有跟上,导致村民对山泉水的硬性需求大。其次,灌装点依山而建、藏身民居,其成本低、隐蔽性强,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容易死灰复燃。
"有关部门分工和职责依据不太明确。"多位白云区相关执法部门人士称,灌装经营山泉水性质本身复杂,涉及面广。山泉水的利用涉及到国家水资源管理问题;开采山泉水对帽峰山造成的影响涉及到环保、消防问题;销售山泉水行为涉及市场销售秩序管理问题。一些时候灌装水确实用于销售和村民自用,违法行为难以界定和取证。
一名执法负责人表示,建议上级部门参照《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提请人大尽快出台帽峰山山泉水使用管理政策和规定。规定对个人取用地表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处罚,对村民个人取地表水自用的行为视情况可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和实行统一管理;有关供水部门要解决当地村民的用水难问题;将沿公路的取水点迁回村里,由村委统一管理,引导村民合法用水,不得经营销售,非本地村民不要到涉嫌存在经营行为的取水点购买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