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小票 视频截图
过期沙琪玛 视频截图
据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报道,7月23日,张先生和朋友在长春市岭东路上的家名为"木吉他"超市购物,没想到在购买的食品当中,有一袋过期的沙琪玛。
据张先生说,当天中午和三个朋友在家附近的木吉他超市买了些食品,其中有一袋徐福记沙琪玛,购物后,四人都吃了这袋沙琪玛,半小时,四人出现了不适。
出现不适,他们就查看了购买的食品,发现沙琪玛已经过了保质期,怀疑是与沙琪玛有关,他们就找到超市。"他说要给500元钱赔偿,我不认可,我们需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你是带我们做检查,怎么都好。"张先生说道。
张先生购物小票显示,购买时间是7月23日12时30分,购买物品有薯片、沙琪玛、凉茶等商品,共计55.3元。其中沙琪玛外包装上生产日期为2011年9月2日,保质期为10个月,到2012年7月2日,这袋沙琪玛就到期了。
据超市的负责人说,超市的商品都是每天清点,不会有过期的商品存在,如果张先生几人是在走出超市之前发现商品过期了,超市会负责的。"这四个人已经走了,走了又回来了,现在这个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不能说拿着一张小票,就说是我超市的东西啊。"超市工作人员说道。
事发后,双方找到临河街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如果当时发现,所购商品为过期食品,应在超市内向当地消协投诉,"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别去找他们,直接到工商局来,工商局和你同去。"工作人员说道。
工商行政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利用两个工作日,对木吉他超市内的货架、仓库内的商品进行了反复地检查,没有发现过期食品的存在。张先生购买的同日期沙琪玛在超市内并没有,"最晚出的日期是2011年11月份的,按保质期说,还有两个月到期。他们买的是9月份的,我们从仓库到货架到他的账,就没有看到有9月份的货。从监控看,他买货到第二天早上,没有任何人往下撤货。"工作人员说道。
没有查出木吉他有出售过期食品,张先生从买食品到回到超市,中间有一小时空档,无法证明手中的食品是出自木吉他超市,因此张先生提出的要求,超市可不实行。
新文化网 陶叶楠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