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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食品案件联合办案机制 从严从快追处理

2012-06-13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146 0

昨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我市将建立食品案件联合办案机制,查处食品安全问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将更加紧密,食品监管出现新局面。

两部门发布的文件,对食品案件的移送标准、公安提前介入等6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将降低案件受理标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调查取证,从严从快追究经营者法律责任。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有关法规,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货值5万元以上的应移交公安部门,但现在对媒体曝光的、影响恶劣的案件,货值虽达不到5万元,公安机关也可受理;行政处罚2次以上,可以将货值累加,累加达到5万元,公安机关也可受理案件。

这份名为《关于做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查处和移送工作意见》的文件,是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于6月6日联合印发的,意见针对食品案件现场违法嫌疑人难于抓获、食品案件移送衔接等问题,明确了案件移送范围、标准、联合查处和移送程序要求,细化了相关程序标准,将有利于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执法难点。

该文件主要有以下6个突出亮点:一是工作意见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3类案件的7项移送标准,为基层办案扫除困难。二是解决了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难的问题,明确了由公安治安部门提前介入、联合查处的机制。三是建立突发案件公安机关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公安机关人员及时到位,有效布控,把握现场,保障案件的查处。四是确定双方联合查处案件的责任分工,提高联合查处效能。五是对移送案件的材料、时限等程序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解决了以往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移送案件处理信息无法及时掌握的情况。六是通过联席会议和案件线索交流机制,进一步沟通信息,完善联合办案模式。

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联合查处和移送机制的确立,充分发挥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技术优势和公安部门的刑事执法优势,对食品违法行为连根拔起,打窝案、串案,挖出利益链,打掉"保护伞",为打击食品大要案查处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我市食品安全将出现新局面,老百姓将有放心的食品市场。

近期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易东 通讯员倪柏龙 彭丛林) 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媒体公布了"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局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

这十大典型案例包括:

2月22日,东门中路某大厦保安部办公室查获涉嫌假冒的贵州"茅台"酒38箱456瓶,涉嫌假冒的"五粮液"白酒5箱30瓶,货值91万余元;2月23日,福田查处某鸭血粉丝店即食云吞中含非食用物质硼砂。次日凌晨,罗湖多部门突击行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硼砂10余公斤,查扣问题云吞皮、饺子面皮130公斤。

4月6日,宝安捣毁了5个地下食品加工黑作坊,查获黄豆等生产原料44000余公斤、河粉5400公斤以及消泡剂等食品添加剂数十公斤;4月10日,坪山查获"金龙油"牌食用油339桶、"金龙油"标贴80个及无标识食用油产品58桶;4月11日,罗湖查处中兴路某餐厅用工业用氢氧化钠泡制的水发牛肚;4月17日,宝安西乡三围社区查获一假冒伪劣酱油加工窝点,现场查获生产工具一批,查扣散装酱油229桶,涉嫌假冒"海天"酱油2016支,"海天"金标生抽1788支,瓶盖3000个;4月18日,光明公明塘尾社区莲塘工业区查获一假冒青岛啤酒批发窝点,现场抓获涉案人员4名,查扣假冒啤酒1397箱,假冒啤酒包装纸箱860个,涉案货值6万余元;4月24日,龙岗南联某商行查获涉嫌侵权的"华夏橡木桶精酿"、"华夏解百纳干红葡萄酒"4919瓶,货值约20万元;4月26日,宝安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东边新村查获一无证食品制售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获各类胶囊食品20万粒、商标标识5万枚。

5月14日,坪山坑梓街道沙田村委查获涉嫌假冒的"怡宝"、"Cestbon"、"益力"瓶装水1092瓶,饮用水瓶1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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