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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螃蟹搭售粗绳 执法人员抓现行

2012-06-12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823 0

卖螃蟹搭售粗绳 执法人员抓现行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依法暂扣绑绳螃蟹124斤

南都讯 记者邓淋彦 通讯员彭湘媛 1斤螃蟹,捆绑的绳子超过2两。从6月5日开始,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开展销售螃蟹捆绑粗重绳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6月15日。执法人员在6月9日、10日凌晨对罗芳水产市场的突击检查中,发现有商家使用粗重绳子捆绑螃蟹,现场暂扣上百斤绑绳螃蟹。

红红的绳子五花大绑般缠绕在螃蟹身上,市场里的商家想侥幸蒙混卖个好价钱。6月9日、10日凌晨5点,市市场监管局黄贝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对罗芳水产市场进行突击回查验收。在5月底,执法人员对罗芳水产市场的螃蟹销售门店进行检查摸底,发放相关通告50多份,要求经营者自查自纠使用粗绳捆绑螃蟹。

在当日凌晨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大部分螃蟹销售档位已按要求改用细绳捆绑螃蟹,但有档位还是心存侥幸。执法人员在市场内发现有2家螃蟹销售档位仍使用粗重绳子捆绑螃蟹。现场称重发现,净重130斤的螃蟹上竟用32斤的绳子绑蟹,占螃蟹总重量24.6%.执法人员随即对2家违法门店进行立案查处。而在对罗芳水产市场外围交易的16家经营户检查中发现,14家情况良好,2家存在违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暂扣绑绳螃蟹124斤。

"重量可以忽略不计的细绳指塑料绳或单根细草绳等",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执法人员介绍,螃蟹捆绑粗重绳子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规定。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违法经营额一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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