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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海关撤销“奶米粉”案 退保释金和货物

2013-03-22 广州日报 286 0
核心提示:  退保释金和货物  内地访港游客携奶米粉出境被扣查一事,香港海关19日表态,决定撤销对其控罪,并退还保释金和被扣留货物。
  退保释金和货物

  内地访港游客携奶米粉出境被扣查一事,香港海关19日表态,决定撤销对其控罪,并退还保释金和被扣留货物。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回应事件表示,相信海关工作人员会吸取经验及教训,日后执法时尽量避免出错。

  香港海关、食物及卫生局表示,根据香港《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配方粉”有关定义适用于供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食用的配方奶粉、豆奶粉及普通奶粉(例如供一岁以上的人食用的脱脂奶粉),但并不包括经冲调后没有呈现类似奶的物质的粉末,例如橙粉或由米、麦等谷物所配制的粉末。

  海关表示,经调查后发现,奶米粉是为婴幼儿引入固体食物而设,并且冲调后呈糊状,故不受新修订的“限带令”规管。海关会跟进撤销对这名旅客的控罪,并退还保释金和被扣留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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