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立即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行彻查严打,对辖区内所有的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个不漏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置。
自治区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组织“四查”:一是对所有的食用明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原料是否为动物的原皮和骨,是否存在用工业皮革等不得用于食用明胶生产的原料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并对企业生产的食用明胶进行监督抽样。二是对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使用明胶的来源和用量,对企业使用的明胶和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样。三是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对辖区所有的明胶生产企业(包括工业明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写出自查报告,并检查使用原料,生产加工过程和销售台账。四是对新疆使用明胶的食品企业和所有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对检验中发现“铬”异常的,要立即对企业进行彻查。
自治区质监局还要求依法进行“两打”,严厉打击食品企业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和明胶生产企业违法销售工业明胶的行为。对查实的使用工业明胶加工生产食品的、食用明胶生产企业使用非食用明胶原料进行生产或生产的工业明胶按照食用明胶销售的,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立即吊销生产许可证、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对工业明胶生产企业将其生产的明胶非法销售给食品和药品生产企业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一经查实,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吊销营业执照,并移送司法机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