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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成功查获商标专用权进口伏特加酒18600瓶

2012-04-25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718 0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韩蔓 从天津海关了解到,该海关成功查获侵犯“STOLICHNAYA”商标专用权进口伏特加酒18600瓶,货值总计人民币228145.74元。这是天津海关近年来首次在进口环节查获大宗侵权货物。前天上午,在天津海关私货库,18600瓶假酒被全部销毁。

  进口假洋酒全部销毁

  2011年10月初,天津海关接到线索,一批非法使用“STOLICHNAYA”商标的伏特加酒将于近期从天津口岸进口。经认真分析后,海关采取相关监控措施。10月中旬,北京某科贸有限公司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该批货物,海关对货物实施查验并提取样品。经“STOLICHNAYA”商标权利人烈酒国际有限公司确认,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总计18600瓶,价值人民币228145.74元。天津海关依法扣留嫌疑侵权货物后,随即展开调查,依法做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天上午,在天津海关私货库,18600瓶假酒被全部销毁。

  和以往多在出口环节查获侵权货物有所不同,此次是天津海关首次在进口环节查获大宗侵权货物。天津海关法规处处长师国旺介绍,成功查获该案件在保护权利人权益的同时,也保护国内市场不受侵犯,保障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假冒侵权已是全球性问题,我国同样受到来自国外假冒侵权商品的损害,也是假冒侵权商品的受害国。

  紧密合作加大打击力度

  作为中国北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一个主要口岸,今后,天津海关将密切与权利人合作,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大查处力度,有力打击进出境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同时,增强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违法行为,规范进出口经济秩序,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天津海关仅在2011年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49起、1607个批次,案值人民币1532.72万元,包括香烟、服装、箱包、轴承、汽车配件等商品。 其中,“天津港保税区柏泰瑞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侵犯‘SKF’商标专用权轴承案”,经天津市公安局立案调查、法院审理,分别判处两名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近年来天津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移送后,首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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