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讯(记者 傅大伟)为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最近深圳市出台《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并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3月30日下午,深圳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即将实施的办法向媒体和公众做介绍。深圳市副市长、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吴以环出席了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举报食品安全,最高可奖励30万,对于一些内部举报,最高可奖励50万。
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丹介绍,奖励等级分为三级,主要是按照不同的举报线索复核情况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罚没额的5%、3%、1%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高于30万元。同时,考虑实际情况,对一些没有罚没入库或罚没难以入库的,根据举报等级给予固定数额的奖励。此外,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 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举报,适当提高奖励额度,有罚没入库的,奖励标准按各自举报等级,奖励比例分别上浮2%,最高不超过50万元;无罚没入库的,酌情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线索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按照以上规定兑现的奖励金低于1万,或无实际罚没收入的,给予1万元奖励。
明确了举报奖励资金发放的程序及工作时限。监管部门应自举报案件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且执行完毕或刑事判决生效且罚没款入库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奖励予以认定,20个工作日内,发出领奖通知。
奖励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线索,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全社会参与氛围。
办法按照"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的原则,主要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明确:
明确了职责分工。市、区食安办主要负责全市或辖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和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主要受理在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进行举报受理、奖励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信息披露等工作。
明确了举报奖励范围。奖励范围除《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列的八种情况外,结合深圳实际,增列了经营应当检验检疫却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境外进口食品的,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 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等几种情况,也是结合这几年的专项整治情况增加了三个方面。
明确了举报奖励资金保障。奖励资金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政府的资金予以安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深圳市副市长、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吴以环介绍了深圳市针对食品安全所采取的措施:
一、抓源头,严格准入。加强农产品和副食品基地建设。实施"五大工程"及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了58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了3家现代化豆制品生产基地;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新建四家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和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保障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二、抓过程,严格监控。深入实施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鼓励、支持网络购销、"农超对接"等现代农产品贸易模式;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监管,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对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工厂和工地集体食堂等重点单位的监管。
三、抓热点,严厉整治。针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目前"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开展了食用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食品打假工作,从严从重查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抓追溯,有迹可循。已经初步建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在大运会保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正着手推广应用到日常监管中。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开展了农产品标识试点。完成动物产品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建设,实现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建立了进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和代理商备案制度,完善了进口食品的追溯和召回机制。
五、抓检测,强化支撑。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建立了"以市级检测机构为核心,区、街道检测网络完善,企业检测机构健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我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样检验,对食用油、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大米等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加强抽检。
六、抓预警,防患未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出台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应急救援网络和应急队伍,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能力在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中得到了检验和提高。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驰表示:深圳正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最重要的一条是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力度,《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处罚金额上提高了很多,从严进行打击。刚才说到"注水肉"罚款3-5倍,最高30万元,可能社会上还有一些异议,认为处罚金额太低。对于这个问题会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在下一步修订的时候充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但深圳对违法犯罪行为会根据违法性质和危害程度给予相关的处罚。处罚是综合的,不仅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同时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照等处罚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条例》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会密切关注各方提出的意见,综合整理后再修订。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叶果表示:深圳要修改《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原来《暂行办法》里有一些与现实管理不适应。还有行政许可在大部制改革当中被取消了,取消以后实际上《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主要的骨架就没有了,这就没有作用了,主要的支柱就是要有行政许可。所以第一个要恢复行政许可,恢复行政许可以后市场上收运餐厨垃圾只有通过政府招标,中标企业、取得行政许可的企业才有权收运餐厨垃圾,一些没有通过招标和没有行政许可的企业都是违法的,我们发现就要查处。二是特许经营,收运、处理一体化,收了以后不能不处理,并监管到位。
市民举报食品安全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线索,《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下简称《办法》)明起施行,根据举报人举报的具体情况,参照涉案货值大小,给予三个等级不同级别的奖励。
昨天下午,深圳召开“共建食品安全城市”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该《办法》,深圳市副市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吴以环出席了发布会。
举报制售食品“黑窝点”
在原奖励标准上还上浮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丹介绍,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举报,适当提高奖励额度,有罚没入库的,奖励标准按各自举报等级,奖励比例分别上浮2%,最高不超过50万元;无罚没入库的,酌情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举报线索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按照以上规定兑现的奖励金低于1万,或无实际罚没收入的,给予1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政府的资金予以安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市民举报需要注意的是,举报限于实名举报,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同一案件进行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奖金分配比例。
举报分三级
《办法》中规定,举报分三个等级。根据举报的不同等级,分别按罚没入库金额的5%、3%、1%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高于3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但已经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以上三个级别分别给予800、500、300元的奖励。同时,监管部门将自举报案件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且执行完毕或刑事判决生效且罚没款入库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奖励予以认定,20个工作日内,发出领奖通知。
十大有奖举报违法行为
1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3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成品,或者向禽畜及禽畜产品注水或加入其他物质。
4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成品。
5经营应当检验检疫却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境外进口食品。
6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
7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8伪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
9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
10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有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认为需要奖励的其他情形。
(结合我市专项整治实际情况,在国务院食安办有关指导意见中明列的8种情况外,增列了第5、9两项)
举报分三个等级
一级举报
详细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及相关证据,积极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查处结论相符。
二级举报
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的部分相关证据,积极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查处结论相符。
三级举报
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查办结论基本相符。
重大事故要追究行政责任
我市在政府监管,每年编制的《全年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里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国家和省专项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督查以外,年底还要组织对各区的食品安全展开督导工作。
去年年底出台的《深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更明确了对各个区和各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对工作人员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存在失职和渎职的情况要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要进行行政追究。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各个区主要监管部门签订了《深圳市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目标和工作要求,并对各个区人民政府,包括新区管委会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要纳入到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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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监局副局长郭驰对此作出回应,表示会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在下一步修订的时候充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但他强调说:“处罚是综合的,不仅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同时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照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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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副局长叶果介绍,原来《办法》里有一些与现实管理不适应。“现如今,第一个要恢复行政许可,市场上收运餐厨垃圾只有通过政府招标,中标企业、取得行政许可的企业才有权收运餐厨垃圾;二是特许经营,收运、处理一体化,监管到位。”他表示,今年将建议由发改委牵头,尽快出台新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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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药监局副局长吴兵告诉记者,“‘蓝帽子’并不是我们的主要监管手段,是起到提醒广大老百姓购买保健食品时识别的标志,还要有生产批号,但不能保证所有挂‘蓝帽子’都是合格的。”他表示,在监管过程中不仅仅看是否有“蓝帽子”,还要进行快速检测,进行筛查。
向哪里举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加工、运输、销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
12315,12365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12331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查处私屠滥宰;餐厨垃圾违法收集、运输、处理等违法行为。
12319
深圳市经济贸易
信息化委员会
查处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违法行为;涉及定点屠宰场的违法行为。82105205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查处深圳口岸进出口食品,以及口岸范围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
12365转2
深圳市盐务局
查处食盐加工、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
25533987
除上述电话途径外,市民还可以通过来访、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
各部门具体受理方式可于今天起登录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网站(http//www.szhpfpc.gov.cn)或各监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