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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严厉打击地沟油 剩菜剩汤去哪儿了要定期报告

2011-12-14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689 0

据新华社电 餐厨废弃物是不法分子提炼"地沟油"的原料。记者13日从卫生部获悉,"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已写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业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餐厨废弃物有望实现"寻踪溯源".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卫生规范"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13日起通过卫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31日。

餐饮业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引发的热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3日表示,卫生部将不断改进标准制定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更有效地方便公众参与,维护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公信力。

同日,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沟油"检验方法。

内容摘要

对现榨饮料做出明确解释

指以新鲜水果、蔬菜及谷类、豆类等五谷杂粮为原料,通过压榨等方法现场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非预包装果蔬汁、五谷杂粮等饮品,不包括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等调配而成的饮料。

对供水设施做出明确要求

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不与食品接触的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和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统的可见部分应以不同颜色明显区分,并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就餐场所应设足够的专用洗手设施

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其位置应设在方便从业人员的区域;就餐场所应设有数量足够的供就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洗手消毒水池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洗手池的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结构应易于清洗。

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学校食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

手部操作前应洗净,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处理食物前;使用卫生间后;接触生食物后;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摘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业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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